严禁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员工违反规定借机敛财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3
遵水纪[2014]4号
中共遵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严禁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员工违反规定借机敛财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党支部(部门):
根据《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严禁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员工违反规定借机敛财的通知》(遵市水投纪委[2014]3号)文件精神,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摒陋习,树新风,做表率。现将《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严禁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员工违反规定借机敛财的通知》(遵市水投纪委[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严禁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员工违反规定借机敛财的通知(遵市水投纪委[2014]3号)
2014年7月23日
遵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2014年7月23日印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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