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启用电子发票系统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7

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8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决定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电子发票系统,用户可登录我司网站(网址d8898),根据操作指引注册、登录后查询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前往我司营业厅专柜打印。企业用户首次办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至我司供水营业厅录入信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特此公告

 

                      遵义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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